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本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本單位收入總表》
三、《本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二)、負責轄區(qū)內參保單位和個人養(yǎng)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管理、審核、撥付工作。
(三)、承辦轄區(qū)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職工保險關系轉移,靈活就業(yè)人員參保、續(xù)保工作。
(四)、審核參保職工待遇享受條件、計算其待遇,按時足額發(fā)放各類社會保險金。指導、督促、協調街鎮(zhèn)搞好社會保險工作。
(五)、負責參保單位和個人養(yǎng)老保險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處理和管理,參保個人帳戶的建立和管理。
(六)、為參保單位和個人、提供有關養(yǎng)老保險的政策宣傳咨詢服務,受理群眾來信來訪。
(七)、負責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八)、負責組織全縣的農村保險工作(主要包括:辦理城鄉(xiāng)居保參保登記、待遇發(fā)放審核、生存認證、村級便民服務點建設等)。
(九)、管理和運營農保資金。
(十)、指導和監(jiān)督鄉(xiāng)鎮(zhèn)農保業(yè)務的開展,承辦農保業(yè)務、培訓鄉(xiāng)鎮(zhèn)農保所工作人員。
(十一)、宣傳政策、調查研究、組織實施農保工作計劃與規(guī)劃。
(十二)、協助稅務部門對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保費征收等工作。
二、單位基本情況
2024年本單位內設處室10 個,分別為:辦公室、公共服務股、待遇審核股、基金管理股、社會化服務股、稽核股、數據應用服務股、職工養(yǎng)老保險服務股(職業(yè)年金股)、居民養(yǎng)老保險服務股、工傷保險服務股
本單位編制人數小計4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yè)編制人數40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49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40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yè)在職人數4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總額1698.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0594.87萬元,減少 92.38 %。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本中心的人員增加了2人基本支出增加了。2,2024年有11個項目是社保基金項目共計21925.59萬元,這11個項目由財政統(tǒng)一編制預算收入。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41.14萬元,較 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052.47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0萬元,較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其他收入65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7.6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總額1698.74萬元(根據《主表1-收支》支出總計填列),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0594.87萬元,減少 92.38%。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本中心的人員增加了2人,則基本支出增加了。2,2024年有10個項目是社保基金項目共計21698.13萬元,這10個項目由財政統(tǒng)一編制預算收入。
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617.5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8965.03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 31.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1.99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50.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7.6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649.4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 524.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1.21 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91.3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30.23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2.48萬元,資本性支出 0 萬元。2、項目支出 1174.7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少 20636.08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6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608.67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90.93 萬元,資本性支出 15.11萬元,其他相關支出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551.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1.31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638.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34.48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93.4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92.02 萬元;資本性支出 15.1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0.11 萬元;其他相關支出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1262.79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本單位財政撥款(補助)支出預算 1041.14萬元,占本年支出預算額的61.29 %,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1052.47 萬元,減少95.29 %。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0個項目是社保基金項目共計21698.13萬元,這10個項目由財政統(tǒng)一編制預算收入。
具體為:
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959.97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9422.63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 31.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1.99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50.1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7.6 萬元;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649.4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1、基本支出 524.0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1.21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91.32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30.23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2.48 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2、項目支出 517.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21093.68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6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208.67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233.33萬元,資本性支出 15.11 萬元,其他相關支出 0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使用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本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 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 0 萬元,增(減)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門非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5.11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15.1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 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 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0 輛。
2024年本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0 。
(九)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本單位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根據以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yōu)化2024年預算安排單位單位激勵經費、生存認證工作經費項目,并進一步改進管理、完善政策。2024年本單位預算安排項目 7 個,項目預算金額合計 1174.71 萬元,其中:
項目一:單位激勵經費項目
1. 項目概述:為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征繳及積性,促進基金總量增長,從2003年7月1日起,由各地財政按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總額的1.5%提取激勵經費。
2.立項依據:贛市府辦字[2003]123號、興府抄字[2005]20號、興府辦抄字[2013]103號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在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征繳擴面過程的發(fā)生的各種人員、辦公等花費。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221.78 萬元;預算批復金額221.78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社保基金參保人數達到48萬人,資金的到賬率達到100%,養(yǎng)老金發(fā)放的及時性每月的15日以前發(fā)放,企業(yè)退休人員的平均工資達到2000元以上。
項目二:個體戶一次性待遇支出項目
1.項目概述:參加個體戶一次性人員發(fā)放待遇
2.立項依據:興府辦撥款抄字[2022]183號,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財政撥款抄告單。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每月按時發(fā)放待遇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20.17萬元;預算批復金額20.17 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讓參加個體戶一次性人員生活有一定保障
項目三:生存認證工作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生存認證工作經費
2.立項依據:興府辦抄[2015]170號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城居保退休人員每年進行生存認證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32萬元;預算批復金額32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讓鄉(xiāng)村的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待遇生存認證方便
項目四: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項目
1.項目概述: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
2.立項依據:興府辦撥款抄字[2020]453號,2020實撥30萬元,贛辦發(fā)[2004]13號,贛市社險字[2015]23號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3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3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企業(yè)退休人員的更多方便,為他們做好后勤工作
項目五:助保貸款利息補貼項目
1.項目概述: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下崗失業(yè)人員(困難助保對象)領取養(yǎng)老金前的貸款期間利息(由財政據實貼息)。
2.立項依據:贛人社規(guī)[2020]7號,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下崗失業(yè)人員(困難助保對象)領取養(yǎng)老金前的貸款期間利息每年進行助保貨款補貼。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5.7萬元;預算批復金額5.7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讓困難群眾及下崗職工能夠享受養(yǎng)老保險
項目六:最低生活保障_代發(fā)未參保城鎮(zhèn)大集體下放知青等生活補助項目
1.項目概述:代發(fā)未參保城鎮(zhèn)大集體下放知青等生活補助
2.立項依據:代發(fā)未參保城鎮(zhèn)大集體下放知青等生活補助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每月按時代發(fā)未參保城鎮(zhèn)大集體下放知青等生活補助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465.06萬元;預算批復金額465.06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代發(fā)未參保城鎮(zhèn)大集體下放知青等生活有保障
項目七:社保中心2024年其他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社保中心2024年其他資金
2.立項依據:按財政要求編制一個其他資金項目
3.實施主體: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單位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4.實施方案:按財政要求編制一個其他資金項目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項目庫申報金額400萬元;預算批復金額400萬元
7.年度績效目標:下撥資金使用率100%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2.83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 無。
公務接待費12.83萬元,比上年增(減)0.67萬元,主要原因是:按規(guī)定較上年減少5%。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無。
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無。
第三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1-9表:見附表1-9市縣部門預算公開表(興國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10表:見附件10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本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guī)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yè)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從主管本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tǒng)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本單位或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guī)范說明行解釋。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支出。
(四)行政單位醫(yī)療: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
(五)事業(yè)單位醫(yī)療:反映財政本單位集中安排的事業(yè)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
(六)死亡撫恤:反映單位遺屬人員生活補助。
三、相關專業(yè)名詞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信息來源:規(guī)劃財務基金監(jiān)督股
信息制作:鐘慧
審核校準:胡崇任
責任編輯:劉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