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
年度報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特向社會公布本單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咨詢投訴情況、存在問題、說明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 http://www.cnheaven.com/ )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興國縣公安局(地址:興國縣瀲江鎮(zhèn)濱江西大道188號,郵編:342400,電話:0797-5305330,傳真:0797-5305300)聯(lián)系。
一、概述
2020年,興國縣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和工作規(guī)范,有效滿足和保障新形勢下公民知情權(quán)和監(jiān)督權(quán)。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任組長,辦公、政工、新聞輿情、督察、各派出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有組織、有機構(gòu)。同時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公開,確保信息及時全面公開。
(二)完善工作機制
我局嚴格按照上級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及《興國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梳理規(guī)范公開內(nèi)容、制度、流程,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進一步完善工作日常運行機制,健全了公安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機制、協(xié)調(diào)機制、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機制等;進一步完善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審核機制,健全依申請公開內(nèi)部處理程序等。
(三)深化公開內(nèi)容
2020年度,按照上級要求,進一步加強了我局多個部門的信息公開,內(nèi)容涉及我局的政務動態(tài)、領導分工及簡歷、規(guī)范性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地址、辦事時限和對隊伍的監(jiān)督管理、聯(lián)系電話、網(wǎng)址等內(nèi)容的維護更新,及時對外公開發(fā)布信息,確保警務公開的內(nèi)容及時、全面、真實;及時回復網(wǎng)上信訪網(wǎng)友咨詢的問題,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檢查指導。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nèi)容
2020年,我局組織各部門梳理發(fā)布政務動態(tài)信息1097條,其中公安局簡介1條,機構(gòu)職能1條,政務動態(tài)1076,領導信息1條,政策文件14條,規(guī)劃計劃2條,年度報告1條,財政預決算1條;全局發(fā)布微博209條,微信209條,“今日頭條APP”130條,抖音92條;各派出所發(fā)布動態(tài)信息624條,讓群眾進一步了解、支持、關心公安工作。
1、公開政務工作動態(tài)。每月及時公開全縣公安機關工作動態(tài)。
2、公開法律法規(guī)。公開了新實施的法律法規(guī)等。
3、公開了發(fā)展規(guī)劃。公開了工作計劃。
4、概況信息。公開了領導簡歷及分工。
(二)公開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我局建立了今日頭條APP,通過搜索“興國公安官方頭條號”即可關注,方便群眾迅捷查詢相關信息。
2、我局開通了微信公眾號(xingguogongan)、微博(http://weibo.com/xingguogongan)等媒體進行宣傳。
3、我局開通了抖音號,搜索“興國公安”即可關注,方便群眾了解查詢相關信息。
4、政府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公開專欄
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nèi)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動態(tài)信息、制度建設、機構(gòu)概況、政策法規(guī)、規(guī)劃計劃、業(yè)務工作等子欄目。群眾通過子欄目可以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申請公開”子欄目,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5、“共建共治共享”警民連心會、屋場會。
由各派出所和各職能部門負責召開“共建共治共享”警民連心會、屋場會600余場次,與群眾交流,解答群眾提問。
6、公安服務窗口
通過編印各類服務指南、便民手冊、設置警務公開欄等辦法,將辦事指南、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依據(jù)、辦事流程等予以公開,極大方便了群眾辦事,密切了警民關系;進一步縮短行政審批辦結(jié)時限;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整頓;繼續(xù)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積極推行延時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等方式,開辟辦證“綠色通道”等等,擴大警務公開的范圍,從群眾滿意的地方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堅決杜絕“四難”現(xiàn)象,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7、“民調(diào)評警”、“精準扶貧”、“機關民警進社區(qū)”工作
在開展“民調(diào)評警”、“精準扶貧”、 “機關民警進社區(qū)”工作中,民警通過入戶走訪最大限度地接觸群眾,積極為群眾宣講政策法規(guī)解疑釋惑,提供便民服務。今年共印制發(fā)放《平安興國》宣傳折頁20萬冊、《打擊防范電信網(wǎng)絡詐騙》宣傳折頁25萬冊、《安全防范宣傳手冊》12萬冊、警民聯(lián)系卡16萬余份、溫馨提示卡12萬余份、大頭貼2萬余份,向群眾發(fā)放圍裙小禮品45000份,另外,利用短信平臺向轄區(qū)群眾發(fā)送安全防范宣傳短信180萬余條。年內(nèi),我局 “民調(diào)評警”工作取得全市公安機關排名第一的好成績。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年內(nèi)公開的信息都是主動公開的信息,沒有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上運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快,存在一定滯后性。
(二)改進措施
我局將以更加優(yōu)質(zhì)的服務工作來保障、服務和促進全縣經(jīng)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fā)展,讓人民群眾滿意。要綜合利用政府網(wǎng)站、等有效形式,加強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的公開解讀,切實方便公眾隨時隨地第一時間獲知相關信息。
七、其它情況說明
現(xiàn)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興國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如下:
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1933條。其中:
1、網(wǎng)站公開1076條;
2、微博209條、微信209條、今日頭條130條、抖音92條;
3、其他方式公開624條;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shù)0 條;行政復議數(shù)0件;行政訴訟數(shù)0件;行政申訴數(shù)0件。
以上情況,特此報告。
興國縣公安局
2021年1月21日
興國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20年度)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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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
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1097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209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209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754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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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
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
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
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
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
(二)申請辦結(jié)數(shù) |
件 |
|
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
件 |
|
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
件 |
|
(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
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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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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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
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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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gòu)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gòu)數(shù) |
個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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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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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