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我鎮(zhèn)收到貴局轉辦群眾反映違規(guī)占用良田,欺騙老人問題。我鎮(zhèn)收悉后,予以高度重視,立即督促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信訪事項
信訪人反映“領導們好,我在興國縣古龍崗鎮(zhèn)營前村江屋組,我要反應的問題是:我在古龍崗鎮(zhèn)營前村救舍組有良田和土地共計五百平方左右,龍崗有個老板想征用我的良田和土地并多次找我們家協商,和各種借口和承諾,我們家都沒有答應和簽字,他們無奈之下在我們家年輕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找到了我爺爺(80)歲了,并忽悠我爺爺說我們年輕人都同意了,我爺爺在無知的情況下以信以為真簽了字并以每平方 50 塊極低的情況下付給了我爺爺(24700)元,并立馬施工把我的良田填土。 事后我們得知后多次找到項目負責人交涉,剛開始負責人以各種理由借口拖延,后面直接跟我們說老人家簽字收錢了就沒有什么可說的了,我想知道一個八十歲的老人能決定什么? 還有沒有一個說理的地方? 他們這樣違規(guī)把我的良田和土地只有一個八十歲老人簽字的情況下無視我們年輕一輩人的交涉的直接填土是不是強盜和惡霸行為,本來打算贛州信訪,人家教我有什么問題在興國在線平臺反應會有領導重視,希望能得到縣領導的重視,謝謝。”
二、調查處理情況
根據反映情況,鎮(zhèn)村干部于8月29日組織施工方與訴求人進行協商,并就以下事項達成初步一致:訴求人所提土地為建設營前村救社組大塘尾護墻工程占用,施工方已于項目施工前支付土地補償款24700元,待工程結束后訴求人將補償款退回施工方,施工方將返還同等面積土地給訴求人。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