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意義
對于酒駕和醉駕,根據(jù)《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視違法情節(jié)依法追究駕駛人相應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近年來,黨員干部酒駕、醉駕現(xiàn)象屢禁不止,極大地影響了黨員干部隊伍形象。《方案》提出的三項工作舉措,對于各村如何推進黨員隊伍管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二、編制過程
《通知》根據(jù)《作風建設“五個嚴禁”紀律》《關于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由鄉(xiāng)紀委辦公室牽頭負責起草,提出了《方案》(征求意見稿),及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jīng)班子成員研究討論,對該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后,由黨政辦公室核稿并呈黨委主要領導審簽,根據(jù)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確定此文件主動公開,并予以印發(fā)各村貫徹執(zhí)行。
三、主要內(nèi)容
《方案》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結合社富鄉(xiāng)工作實際,提出三項具體舉措:
1.加強紀法宣傳。通過在黨委會、干部職工例會、黨支部會上組織學習《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黨紀法規(guī),進一步提升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的紀法意識。
2.強化警示教育。以全國、全省、全市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和身邊查處的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酒駕醉駕案例為警示,引導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從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深刻認識到酒駕醉駕的嚴重后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堅決杜絕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
3.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全鄉(xiāng)黨員和公職人員簽訂《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如實填寫《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報告表》。